税收分成对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研究开题报告

 2023-01-13 17:56:5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相反,我国地方基础公共服务供给(如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却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制度改革。对比此项税改前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力划分,中央政府的财力明显增强,有效提升了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宏观统筹协调能力。地方政府财力分配过小,事权却仍然分散在各级地方政府。由于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以及政府间不恰当的竞争,分权后的公共服务供给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民生方面见效甚微。我国实行财政分权体制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福祉是我国新时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十九大指出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税收分成是财政分权的重要指标,本课题研究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提出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本课题具有如下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本课题的理论意义

(1)研究税收分权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研究。目前,大多数学者主要从财政分权的角度研究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影响,但缺乏对税收分成作用下的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研究。财政分权从本质上衡量的是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财力的分配情况和财政激励,因此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间的税收分成比例可以作为度量下级政府财政分权的一个重要指标。它的优点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可以获得和比较,准确刻画了地方政府或官员所面临的事前税收激励,也是决定不同层级政府财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周黎安,2015)。因此,本课题将从税收分成角度出发探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问题,丰富了目前对于该领域的研究。

(2)研究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异质影响,拓宽了相关领域的文献。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财政分权对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等供给水平的影响,忽略了税收分成对供给水平的影响以及供给水平的地区异质性。本课题将探究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跨部门和跨经济阶层异质影响,丰富了相关领域的文献。

2.本课题的现实意义

(1)是应对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客观需要。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税收体制,为各级政府履行事权提供财力保证,从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2)是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本课题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提出一系列的政策建议,以契合当前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为完善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参考。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第一,从中国政治实际运行看,税收分成率成为影响各级政府关系的核心问题(吕冰洋等,2016),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规模最大的两个主体税种,且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毛捷等,2018)。因此,区别于以往财政分权指标从财政收入分权、支出分权及自有收入的视角,本课题参照吕冰洋等(2016)、毛捷等(2018)的方法,选择增值税分成率、企业所得税分成率以及税收总分成率分别作为税收分权的指标参数;第二,本课题选取的指标涵盖了医疗、教育与交通三个部门,具体包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基础教育服务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2)本课题利用1998-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探讨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采用分位数回归的方法,研究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跨经济阶层异质影响。(3)结合实证结论,本课题提出的政策建议将为解决地方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完善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指导。

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测度:第一,税收分成指标和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指标的构建;第二,厘清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

本课题共分为四个部分,写作提纲:第一部分:引言和文献综述。(1)背景分析以及研究意义;(2)国外研究综述、国内研究综述;(3)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第二部分:现状分析。(1)利用增值税分成率、企业所得税分成率以及税收总分成率反映财政分权程度,该分权指标真实反映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激励,并据此研究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的影响,对其进行特征分析。(2)我国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分析(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第三部分:实证分析。(1)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及其异质影响;(2)税收分成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传导机制。第四部分:结合实证结论,本课题提出的政策建议将为解决地方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完善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指导。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Tiebout(1956)认为地方政府能够显示居民的真实偏好,提出“以足投票”理论,即具有消费者和投票者身份的居民选择满足其偏好的社区,刺激地方政府提供符合居民偏好的公共服务。 Boyne(1996)认为随着中央对地方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地方政府会将注意力从转移支付和中央政府的需求转到本辖区居民的需求与偏好。 Brennan 和 Buchanan (1980)的“利维坦假说”里将政府描绘成一个追求税收收入最大化的组织,认为引入财政分权制度使地方政府为吸引居民、商业企业等税源流入而在公共服务方面展开竞争,从而提高该类公共服务的供给。Oates(1997)虽然不认同 Buchanan 和 Brennan 提出的财政分权有助控制政府规模的主张,但在其观点里却同样认为财政分权会增加政府提供相同公共服务水平的开支,只不过这种支出的攀比行为会导致政府规模的扩大,并认为地方政府可以量身定做公共服务,进而可以提高地方福利水平。 Keen(1997)、Demurger(2001)论证了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对于公共服务支出的影响机制,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经济的支出偏好主导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低下和供给的不均衡。Bardhan和Mookherjee(2005) 认为,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财政自主权有助于提高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

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大多数研究主要侧重于财政分权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影响,而从税收分成角度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研究较少。陈抗(2002)等认为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使中央加强了预算内财政收入的集权,结果使地方政府从“援助之手”转向“攫取之手”,从而导致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乔宝云等(2005)在对教育供给(以小学入学率为度量指标)和经济增长的回归中发现,财政分权对所有地区的义务教育供给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傅勇(2008)等指出在中国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对不同的公共服务供给有着不同的兴趣,出现了扭曲的财政支出结构,忽视了科教文卫支出,而加大了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郑磊(2008)认为以经济绩效为考核标准的官员晋升机制导致地方政府之间展开标尺竞争,这种竞争和财政分权制度结合起来,共同对地方政府的教育支出比重产生显著的负影响。马光荣和杨恩艳(2010)指出如果地方政府的目标是GDP 增长与主要官员寻租收入最大化时,会使地方非生产性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不足。傅勇(2010)发现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显著减少了民生类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致使城市教育供给质量相对下降。龚锋和卢洪友(2013)的研究也发现,在国内的财政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倾向于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规模,从而导致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供给水平下降。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盘宇章(2010)使用 1997—2007 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中国式财政分权改革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影响,发现财政分权对医疗卫生供给有负效应。刘亮亮(2018)指出支出分权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服务呈倒U型关系,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基础教育服务均不呈倒U型关系。

总体来说,已有文献对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借鉴与参考,但是仍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目前大多数研究都侧重于财政收入支出分权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这并不能解决中国目前财权上移带来的问题;第二,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财政分权对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等供给水平的影响,忽略了税收分成对供给水平的影响以及供给水平的地区异质性。为此,本课题将同时探究税收分权对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如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并对理论假说进行检验,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1-01至2022-11-30 搜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联系指导老师。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完成课题的文献综述;

2022-12-01至2022-12-30 整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开题报告的撰写;

2022-01-01至2022-01-31 查找资料,寻求并汇总数据。思考论文大致提纲,总结成文,上交导师等待指导意见;

2022-02-01至2022-02-28 完成初稿,并交与导师审核;

2022-03-01至2022-04-15 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2022-04-16至2022-04-30 完成所有资料整理、论文修改,准备毕业答辩;

5. 参考文献

[1]Tiebout C M. A Pure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6,64(5): 41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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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邓宗兵,吴朝影,封永刚,王炬.中国区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评价与差异性分析[J].经济地理,2014,34(05):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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