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直播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由于其操作便利,门槛低,收益大等特点导致其刚一兴起就吸引无数从业者。但其行业特征决定了税收征纳方面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很大的不相适应性。近些年直播行业被爆出重大逃避税收案件,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直播行业税法完善的急迫性。本文结合直播行业特性,对其所得作出研究,分析其与当前税法不相适应的部分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 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我国直播行业中主要存在的涉税问题,以及目前存在的税收制度是否适用于当前日益发展的直播行业的难点问题。
二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针对直播行业纳税主体,所得项目,征税范围进行清晰地界定,对征管手段的完善提出可行性建议。
三 提纲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国外相关研究
1.Kai-rui LIU and Yue-rui HUANG(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and China''s Practice 2018)通过分析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以及将中国和日本美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对比,提出了中国个税需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特别是运用日益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简化税收征管,完善费用扣除制度以及调整税率,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税收遵循。
2.Luping Hao(Research on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in High-income Groups in China 2019) 研究分析了我国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情况,提出高收入人群普遍的缺乏纳税意识,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并由此提出从法律层面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日(本学期第九周)——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3月13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5. 参考文献
[1]管永昊,吴佳敏,贺伊琦.直播行业税收问题探析[J].税务研究,2017(12):98-100.
[2]储德银,左芯.“互联网 ”背景下加强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J].税务研究,2018(07):120-124.
[3]王桂英.网络主播收入的个税征管分析[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32(03):42-47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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