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选题背景:
近年来,文化传媒行业掀起了并购浪潮,不仅大型传媒公司兼并重组小公司,还有一些非文化传媒类公司跨界进入了传媒行业。在并购热度持续上升,并购事件不断发生的背景下,如何对文化传媒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文化传媒企业并购中,市场法的应用比例日渐增加,而如何选择可比公司是市场法应用的关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研究内容:
以文化传媒企业(目标公司)为例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中可比公司选择研究
(2)文章结构: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通常以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文化传媒类类企业进行评估,并以两种方法结果的区间值作为最终的估值选择。在评估理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市场法在并购估值中的研究和应用已相当深入。
Florin Turcas等学者认为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已知交易运用可比价值乘数来估测企业价值,所有的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建立在与其他企业比较的基础上。
在我国,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市场法的相关理论及实践仍处于发展状态。我国当前绝大多数的案例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应用市场法的案例较少,并且在这些仅有的案例中,评估人员对可比公司的选择主观随意性较大,估值结果经不起推敲,难以让买卖双方以及投资者信服。王晓婷和毕盛认为对于文化传媒行业可比公司进行选择时,应重点考虑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现金占资产比重、无形资产占资产比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等指标之间的可比性,选择相同或类似的指标作为判断可比公司是否可比的标准,这样做有利于减少主观随意性的影响,有利于估值更加科学、合理。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至12月,拟订提纲。通过学校图书馆书籍、电子网络、杂志以及硕博论文收集相关资料,在学习所有与论题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总结并提炼出提纲,填写开题报告。
(2)2022年12月至2022年3月,完成初稿。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按照前期拟订出的提纲,充实论文的内容,并对其加以具体分析论证,完成论文初稿。
(3)2022年3月至4月,反复修改初稿。仔细阅读初稿,对其不足之处以及语句不通顺之处进行修改,并查阅近期文献充实论文。
5. 参考文献
[1]王晓婷,毕盛.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中可比公司选择研究--以文化传媒行业为例[J].会计之友,2018(09):13-17.
[2]许贸荃.从价值乘数的驱动因素谈可比公司的选择[J].中国资产评估,2014(08):28-29.
[3]孙怡虹,袁煌.基于聚类分析的可比公司选取方法研究[J].现代商业,2016(22):17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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